2008年6月14日星期六

副局長和政治助理

首先,衆多我看過關於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國藉問題的評論,仍然以陶傑的論点和比諭最好 :

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template/apple_sub/art_main.cfm?&iss_id=20080608&sec_id=38167&subsec_id=38173&art_id=11205237&cat_id=3530509&coln_id=3530511


真是對我的當頭棒喝,我以後也不會說我的英藉護照只是為了旅遊方便啦!

這些政治助理中有兩個有居英權或英藉,聲稱不會放棄,咁我想問這兩位政治助理:若果要到中國內地出差、開會,只否會攞本英國護照去中旅社申請簽証?申請邊種簽証?business visa ?

有位小姐說 :「我是星加坡藉,但我是香港人,有三粒星身份証,随時可以去申請香港特區護照….」,我很反感,既然随時可以攞,咁仲等乜?

沒有留言: